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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律文书评语

1、宋立的法律意见书

属上乘之作。第一,格式工整严谨,开头收尾规范。法律依据、参考事实、整体法律意见等内容,完整而不杂乱。第二,语言简练,言简意赅,明白易读,没有废话。第三,多层次论述,层层推进阐述,脉络清晰。该文书基本完美,没有明显瑕疵。

2、王锦的刑事代理词

该文书作为一份刑事代理词,第一,语言清楚明快,易读易懂,阐述清晰。第二,针对案情进行了深耕细挖,把嫌疑人涉嫌的事项是否构成的方方面面都推敲论证,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三,说话尺度分寸把握精到,既在为嫌疑人争取权利,又能控制在有理有据的尺度内,不会让控方或法院有无理争三分之感。第四,敬业认真,不厌其烦,不厌其细,就主要观点多层多角度阐述,把自己方面的道理讲的完全透彻。

最终案情判决结果理想,代理意见被合议庭采纳。

3、刘艳刚法律意见书

该文书是一份审查重要合同后提出的审查修改方面的意见书。法言法语,清晰明确。逐条逐款,思考严谨深入,能够较充分的排查分析法律风险,能够为当事人充分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

该法律文书如果能深入双方需求,给出个性化的一些东西可以更完美。

4、田会强法律文书

田会强所撰写的《华宇朱某某纠纷案工作报告》,内容涵盖了证据材料的收集,起诉、立案、保全、庭审过程,案件的焦点问题以及对于后续工作的建议等内容。该文书的亮点在于以书面的方式将律师工作完整的呈现在委托人面前,使委托人对于律师工作有完整、全新的认识,对于案件诉争、对抗的激烈有感性认识,对于案件今后的走向能够得出基本的判断,同时也能促进委托人对于律师工作的认可从案件判决结果认可到律师代理过程认可的转变。

案件工作报告作为一项新的法律文书形式,具有在全所推广、学习的必要和价值。

5、吴东玲法律文书评语

吴东玲所撰写的《林某某挪用公款案二审辩护词》,在案件已经一审法院判决后,接受委托进行二审辩护。在会见被告人时深挖案件细节,发现可能存在自首情节,随后申请二审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在二审法院调取的自首相关的证据较为模糊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证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二审法院认定构成自首并改判减刑。

该律师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发现了一审遗漏的重要量刑情节,并据此展开大量工作,多角度、深层次的进行论述,辩护意见最终获得了法院的采纳,取得了极好的案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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